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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学校2011年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1-05-09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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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学校各有关单位:


      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是全年接受申报、分批审核认定的业务。为做好我校2011年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基本要求
      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务,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、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教师或科技人员。优先选择获得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、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、“百人计划”等国家重点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或对广东相关产业熟悉,与广东企业有合作基础的教师和科技人员。

    二、推荐方式和程序
      1、符合科技特派员条件的教师可自由申报,申报时请登陆科技特派员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tpy.gdstc.gov.cn/userlogin.aspx)完成网络申报程序,具体流程请参考附件。
      2、申报的教师完成网络申报程序后请在线打印有水印号的《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》13份以及《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》15份,特派员和派驻企业签字盖章后提交科研处,由科研处安排报送。

      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      联系人:罗英光、邓勇
      电 话:0754-82903271
      电子邮箱:dengyong@stu.edu.cn


    企业特派员申请流程.rar

    系统指引-特派员使用手册.rar

    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(试行).doc

    《汕头大学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办法(试行)》.doc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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