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src=http://notes.stu.edu.cn/icons/ecblank.gif]() 学校各有关单位:
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是全年接受申报、分批审核认定的业务。为做好我校2011年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基本要求 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务,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、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教师或科技人员。优先选择获得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、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、“百人计划”等国家重点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或对广东相关产业熟悉,与广东企业有合作基础的教师和科技人员。
二、推荐方式和程序 1、符合科技特派员条件的教师可自由申报,申报时请登陆科技特派员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tpy.gdstc.gov.cn/userlogin.aspx)完成网络申报程序,具体流程请参考附件。 2、申报的教师完成网络申报程序后请在线打印有水印号的《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》1式3份以及《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》1式5份,特派员和派驻企业签字盖章后提交科研处,由科研处安排报送。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:罗英光、邓勇 电 话:0754-82903271 电子邮箱:dengyong@stu.edu.cn
企业特派员申请流程.rar
系统指引-特派员使用手册.rar
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(试行).doc
《汕头大学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办法(试行)》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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